Sichuan Liangdancheng Museum Sichuan Liangdancheng Museum
CH | EN
Information

通知公告

Information

四川两弹城博物馆 藏品接收、鉴定、入藏、登帐、编目、建档等制度

Section: Notice Published: 2024-04-17


第一条 藏品接收、鉴定、入藏制度

藏品接收按本馆征集制度执行,征集藏品时,必须搜集原始资料,认真做好科学记录,及时办理入藏手续,逐件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。藏品征集相关人员应及时负责与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。

藏品鉴选、鉴定制度

1、文物鉴定委托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至少三位专家以上进行鉴定。

2.一般藏品鉴选、鉴定人员由馆长、主管副馆长、馆内有关专业人员和办公室主任组成。

3.藏品鉴选必须符合本馆藏品收藏的目的,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统一的定级标准进行鉴选。确定真伪、年代、是否入藏并分类、定名、定级。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。凡符合入藏标准的,应连同有关原始资料一并入藏。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,集中保存。非藏品另行处理,不准登记入库。

藏品入库制度

1.对鉴选出来的藏品必须经有关藏品保护技术处理后方可入库收藏。

2.对入库藏品必须按编目、建档工作的要求,填写藏品编目卡片,编制藏品分类目录和珍贵文物藏品目录并负责建立藏品档案。

3、按藏品编目工作的要求,登总账。

第二条 登帐制度

1、藏品总登记帐是国家科学、文化财产帐,设专人负责管理,永久保存。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文化部文物局规定的格式,逐件、逐项用不褪色墨水填写,字迹力求工整清晰。如有订正,用红墨水划双线,由经办人在订正处盖章。未登入藏品总登记帐的大量重复品、参考品和作为展品使用的复制品、代用品、模型等,应另行建帐,妥善保管。管理藏品总登记帐的人员不得兼管藏品库房。

2、藏品定名:历史文物定名一般应有三个组成部分,即:年代、款识或作者;特征、纹饰或颜色;器形或用途。

3、藏品计件:单件藏品编一个号,按一件计算。成套藏品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:组成部分可以独立存在的,按个体编号计件;组成部分不能独立存在的,按整体编一个号(其组成部分可列分号),也按一件计算,在备注栏内注明其组成部分的实际数量,以便查对或统计。

4、藏品计量单位:按照国家计量总局公布的统一法定计量单位办理。

5、藏品时代:按其所属的天文时代、地质时代、考古文化期、历史朝代或历史时期而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文物,有具体纪年的写具体纪年,并加注公元纪年;具体纪年不明的写历史朝代或历史时期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文物,一律写公元纪年。

6、藏品现状写明完残情况及重要附件等。

7、藏品来源写直接来自的单位、地区或个人,并注明“发掘”、“采集”、“收购”、“拨交”、“交换”、“拣选”、“捐赠”、“旧藏”等。出土文物应写明出土时间、地点和发掘单位;近、现代历史文物应写明与使用者和保存者的关系。

8、藏品总登记帐、藏品分类帐上的登记号,应用小字清晰地写在藏品的适当部位(不妨碍观瞻、不易磨擦之处)或标签上,并回注在入馆凭证(清册)和总登记帐上。

第三条 编目、建档制度

1、建立藏品编目卡片。编目卡片是反映藏品情况的基本资料,是藏品保管和陈列、研究的基础工作。除填写总登记帐的项目外,还必须填写鉴定意见、铭记、题跋、流传经历等。文字必须准确、简明,并附照片、拓片或绘图。

2、建立藏品档案,编制藏品分类目录和一级藏品目录。《一级藏品档案》和《一级藏品目录》的格式由文化部文物局规定。

3、加强博物馆的现代化建设,根据本馆经济及人才条件,逐步使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藏品。

我馆严格按照藏品接收、鉴定、入藏、登帐、编目、建档办法等制度开展各项工作,保证了藏品入藏原始资料完整、清晰,入藏手续齐全,藏品总账清晰、账物相符,藏品档案完备,记录规范。

   四川两弹城博物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