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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武历史|关于我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的时间

• 栏目: 新闻 • 发布时间: 2024-02-01

作者简介:

李曙新,1954年出生,法学博士,

青岛大学教授、硕士研究生导师,

2014年退休;

现任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,

教育部博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。

我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的时间是一个问题吗?应该不是。凡是了解和关心我国核武器发展史的人几乎都能脱口说出:1967年6月17日,我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。

而且,这个时间节点有着不可置疑的依据,那就是1967年6月17日当天《人民日报》的套红“喜报”,标题是“我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”,报道文章的第一句话是:“新华社六月十七日讯,新闻公报”;报道中说:“今天,一九六七年六月十七日,中国的第一颗氢弹在中国的西部地区上空爆炸成功了”。

看来,这个日子是确切无疑的了。

然而,在中央电视台对原九院(现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)副院长杜祥琬院士的采访中,我们又看到在1966年12月28日,也就是半年之前,就曾经有过一次成功的氢弹爆炸了。

杜祥琬院士在采访中说:

“一开始是火球,还真不能看,那个太亮。当时是下午了,既能看(见)火球,又能看(见)太阳。一试验完,中子伽马就过来了,他们测到了,于敏也在现场。我们一看,这就是氢弹,毫无疑义,就是速报肯定了是氢弹。所以朱光亚说,中国掌握氢弹的实际开端,是1966年12月28号。”

这段话说的就是1966年12月28日的氢弹试验,这次试验后来被称为“氢弹原理试验”。

在这段话中,杜祥琬院士表达了这样两个意思:一是从1966年12月28日这次试验的现场数据来说,“这就是氢弹,毫无疑义”;二是通过另一位“两弹一星”功勋科学家朱光亚(当时是氢弹试验的技术总负责人)的话说明,“中国掌握氢弹的实际开端,是1966年12月28日”。

既然这次爆炸成功的“就是氢弹,毫无疑义”,因此这一天是“中国掌握氢弹的实际开端”,那么是不是可以说,1966年12月28日是中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的日子呢?

杜祥琬院士和朱光亚院士都是参加了氢弹研制全过程的科学家,而且朱光亚还是当时氢弹试验的技术总负责人,因此,他们关于“中国掌握氢弹的实际开端是1966年12月28日”的表述,是具有权威性和可信性的。

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科委主任聂荣臻元帅(中)与“两弹元勋”朱光亚(右)、王淦昌(左)在1966年12月28日氢弹试验现场。

不仅如此,另一个“两弹一星”功勋科学家、原九院副院长陈能宽院士也有过一段更加详细的表述,说:

“第一颗氢弹究竟是什么时候爆炸的,曾有两个版本:一种说法是在1966年12月,一种说法是在1967年6月17日。后面这种公开说得多一点。因为当时特别是‘文化大革命’以后,出于宣传我们所做的工作等各方面的需要这样说,我们完全拥护,也理解。两弹一星功勋授奖的时候,江泽民总书记把两个都提到了。1966年底那一次是氢弹原理试验(原理探索,把数据搞清楚),是在塔上爆的,叫塔爆。假如算这一次的话,从第一个原子弹试验到氢弹爆炸,实际上用了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(报纸上一般采用第二种说法,即两年零八个月)。实际上第一次虽说是塔爆,但等于我们已掌握了氢弹。不过,它没有上百万吨或两三百万吨的当量,只是一二十万吨的当量。作为科学技术,那是中国第一次氢弹试验,我觉得这是有科学依据的。不仅如此,这也和美国、英国、苏联的说法一致,他们所讲的第一颗氢弹不一定都是要用导弹、飞机运载的,也有是在塔上或者在大船上爆炸的。”(《中共党史研究》2012年第3期第68页)

在这段话里,陈能宽院士讲了这样几层意思:

第一,他说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的时间有两种说法,一种是“1966年12月”,一种是在“1967年6月17日”。

第二,关于第一种即1966年12月的那一次,他认为“虽说是塔爆,但等于我们已经掌握了氢弹”,因为美、英、苏三国讲他们第一颗氢弹的爆炸,也同样是在塔上或者在大船上爆炸的,而不是导弹或飞机运载的。

1966年12月28日氢弹试爆的塔架

第三,尽管1966年12月这一次氢弹爆炸的TNT当量较小,“只是一二十万吨的当量”,而不是“上百万吨或两三百万吨的当量”(1967年6月17日那次是330万吨TNT当量),但是“作为科学技术,那是中国第一次氢弹试验,我觉得这是有科学依据的”。

1966年12月28日氢弹爆炸的蘑菇云

第四,关于第二种说法即把1967年6月17日那一次说成是“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”,是在“文化大革命”运动的背景下,“出于宣传我们所做的工作等各方面的需要这样说”,也就是说,这种说法在政治上的考虑多一些,对此,他表示“完全拥护,也理解”。但是,如果从科技角度而言的话,他更倾向于前一种即1966年12月的时间。

显然,在这段话里,他比朱光亚和杜祥琬表达得更加清楚,那就是1966年12月28日的这次核爆“是中国第一次氢弹试验”。

为了进一步搞清这一问题,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,得出了下边三点结论:

第一,陈能宽是多次参与组织核爆试验的技术负责人之一,作为当事人和知情者,对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的时间节点提出的说法,完全具有资格上的权威性、科学上的依据和说服力。

据《陈能宽年谱》记载:陈能宽在“1965年9月参与组织氢弹研制攻关”,“1966年12月组织九院作业队,参加第一颗氢弹原理试验;12月28日,第一颗氢弹原理试验成功”。“1967年6月组织第一颗氢弹空投试验,6月17日我国第一颗氢弹试验成功”。这些记述说明,陈能宽参与组织了1966年12月28日和1967年6月17日两次氢弹试验的全过程,因此对这两次氢弹试验如何进行定性是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的。

关于陈能宽参与领导1966年12月28日氢弹试验时的细节,华欣生、张寿齐、李幼平等参与者还有具体的记述说:

“1966年底,我国成功地进行了一次重要的氢弹试验,这是一次重要的氢弹原理塔爆试验,陈能宽副院长与其他院领导亲临戈壁滩,逐一技术把关。他们冒着零下30多度的严寒,走遍工作场区、测试工号,攀上铁塔、钻进野营帐篷,与参试的科技人员、工人与部队指战员同甘共苦,成功地实施了被新华社公告称之为新的核试验。”(见《陈能宽院士八十华诞纪念文集》,原子能出版社2003年版第52页)

这段记述的作者不但作为当事人和知情者,记述了陈能宽参与组织1966年12月28日氢弹试验的过程,而且还提到新华社把这次氢弹试验“称之为新的核试验”,这句话中“新的核试验”(《人民日报》的表述是“新的核爆炸”)很是耐人寻味,可谓是辞微旨远——既然是“新的”,自然就不再是原子弹,那么言下之意就已经指的是氢弹了。

1966年12月29日的《人民日报》报道

时任二机部副部长刘西尧是“两弹”研制的领导人之一,他在回忆中说,氢弹试验过程中进行了三次试验:

“第一次是检查热核材料性能,验证我们对热核材料性能的理论计算是否与实际符合;第二次是验证理论设计是否可行,即我们是否真正掌握了氢弹原理,这实际上就是一次氢弹试验,只是热核材料装料少,当量小而已;第三次则是全当量的氢弹试验。”(见刘西尧《我国“两弹”研制决策追记》)

二机部副部长刘西尧

刘西尧这里说的三次核试验,其中第二次就是1966年12月28日这一次,第三次是1967年6月17日那一次。他认为,1966年12月28日的试验,“实际上就是一次氢弹试验,只是热核材料装料少,当量小而已”;而1967年6月17日的试验则在理论方案和设计原理上完全相同,只不过增加了当量,是一次“全当量的氢弹试验”。他的这种论述,印证和吻合了陈能宽院士关于1966年12月28日的核试验“虽说是塔爆,但等于我们已掌握了氢弹”的说法。

第二,“两弹一星”功勋科学家之一、原九院副院长、在氢弹研制过程中立下首功的于敏院士,也认可1966年12月28日的核试验是一次成功的氢弹爆炸。

在一篇回忆文章中,于敏写道:

“1966年12月28日就完成了氢弹原理试验。在我国核武器发展史上,这是一次很关键的试验。通过这次试验,我们掌握了氢弹原理。当确认几个关键物理量的测试结果数据与理论预估一致时,试验现场一片欢腾。”(于敏《艰辛的岁月时代的使命》)

在另一篇文章中,于敏写道:

“我们和他领导的核测试室多次合作发展完成国家热测试任务。其中最令人激动的一次是1966年12月28日的‘629’。‘629’的目的是检验当时我国掌握的氢弹原理是否正确,技术途径是否可行。这是我国氢弹最重要的一次试验。……在实验现场,大家听了激动人心的速报。他们满怀信心地肯定这是氢弹。其后的各种实验结果也都肯定我国突破了氢弹。”(见《走近唐孝威(续集)》,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年版第211页)

这两段话中,于敏院士把1966年12月28日的这一次氢弹试验称为“在我国核武器发展史上,这是一次很关键的试验”,“这是我国氢弹最重要的一次试验”,“各种实验结果也都肯定我国突破了氢弹”,说明在于敏看来,这一次试验已经实现了氢弹爆炸成功的结果。

于敏院士(左)与陈能宽院士(右)

《中国当代著名科学家·于敏》一书则更加明确写出了对1966年12月28日这一次氢弹试爆的定性,说:

“这次试验的核装置,按照氢弹的三要素原理、材料与构形来分析,已经是一颗名副其实的氢弹。只是为了对它的爆炸过程进行更好的测量,试验采用塔爆方式,这样,威力不能太大,故意降低了威力。氢弹原理突破后,我们就已经掌握了设计氢弹的诀窍,也就已经有了设计各种威力的氢弹的自由。”

这段记述里有三句话很有寓意:(1)1966年12月28日试爆成功的这颗氢弹“已经是一颗名副其实的氢弹”;(2)这次试爆成功说明我国“已经掌握了设计氢弹的诀窍”;(3)这次试爆成功说明我国“已经有了设计各种威力的氢弹的自由”。这三点都表明了这是一次成功的氢弹爆炸。

《中国当代著名科学家·于敏》一书还说:

“这次试验的成功,向世界昭示:中国已掌握了氢弹原理,氢弹制造中的关键科学技术已经获得解决。它是我国核武器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。使我国成为继美国、苏联、英国之后世界上第四个掌握氢弹制造技术的国家。”(《中国当代著名科学家·于敏》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76页)

这段话里提到,1966年12月28日的这一次氢弹试爆“是我国核武器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”,“使我国成为继美国、苏联、英国之后世界上第四个掌握氢弹制造技术的国家”,充分说明我国第一颗氢弹已经爆炸成功了,接下来的工作只是增加“威力”的问题了。

第三,当年参加核试验的科技人员在论述“两弹一星”功勋科学家邓稼先、王淦昌等人对核武器的业绩时,也是把他们参与组织领导1966年12月28日的这一次核试验作为他们的重大贡献。

例如,参加了这次核爆试验的周创志在《王老与氢弹》一文中说道:

“1966年12月28日,我国成功进行了检验氢弹原理的核试验。为了对氢弹爆炸过程进行尽可能详细的测量,像第一颗原子弹试验一样,这次试验也是采用塔爆进行。因此,爆炸威力不能太大,是一次减威力试验,实测的威力约为12万吨TNT当量。可以这样说,这时我国的氢弹研制已经成功了。1967年6月17日所进行的是我国第一枚氢弹的全当量试验。”(杜祥琬主编《 纪念核物理学家王淦昌文集》[M].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, 2010.01,第403页)

这篇文章说的“像第一颗原子弹试验一样,这次试验也是采用塔爆进行”,这句话很有寓意。也就是说,1964年10月16日在塔架上试爆的原子弹,被称为“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”,那么,1966年12月28日在塔架上试爆的氢弹,也就同样可以称为是“我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”,何况美、英、苏等国的第一颗氢弹也是在塔上或大船上爆炸的。所以文章确定地说:“这时我国的氢弹研制已经成功了”。

另一个参加了1966年12月28日核爆试验的科技人员陈君泽在回忆中记述:

“第二次塔爆成功(指1966年12月28日氢弹试爆,第一次塔爆指的是1964年10月16日第一颗原子弹试爆)的重大意义在于证明我们氢弹原理设计已经成功。从第一次原子弹爆炸成功的1964年10月16日到1966年12月28日氢弹原理试验成功,我们仅仅花了两年零两个月多一点的时间”,“第二次塔爆的成功,是一个伟大的里程碑”。(陈君泽、龙守谌主编《 “零时”起爆——罗布泊的回忆》,中山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94页)

这段记述中再次将1966年12月这次氢弹爆炸成功称为“是一个伟大的里程碑”,其中寓示的含义是这次核试验实现的是研制氢弹的质的飞跃,即质变;而后来在1967年6月17日所进行的氢弹试验,则是在当量上的提升,即由12万吨TNT当量增加到了330万吨TNT当量,这应当属于在前一次基础上的量变了。陈能宽院士所强调的1966年12月28日这一次“作为科学技术,那是中国第一次氢弹试验,我觉得这是有科学依据的”,其含义也正在于此。

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,杜祥琬院士还说过一段话。

他说:

“现在大家知道1967年6月17号是氢弹爆炸(成功的日子),但是在这之前很重要的就是1966年年底的氢弹原理试验。当时给我的任务就是去调研,因为大家不知道这个氢弹,不清楚。从原子弹到氢弹,中国只用了两年两个月,就是到这个氢弹原理实验,作为中国掌握氢弹的实际开端。如果算到我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,是两年零八个月。”

在这段话里,杜祥琬院士除了强调1966年12月28日的氢弹试验是“中国掌握氢弹的实际开端”之外,又表达了一层意思,就是我国“从原子弹到氢弹,中国只用了两年两个月”,这跟前面引用的陈能宽院士所说的“从第一个原子弹试验到氢弹爆炸,实际上用了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”,意思是完全相同的。如此来说,厘清我国第一颗氢弹成功爆炸的时间是在1966年12月28日,这就比通常所说的如果把1967年6月17日作为我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的日子,那么从第一颗原子弹到第一颗氢弹是用了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,又往前提了半年,即只用了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。

这样来表述的话很有意义,能够更加体现出我国核武器研制者的聪明才智是多么了不起,更加体现出我国核武器研制单位所作出的贡献有多么伟大了。(文章引自曙光初照902)



文  稿:张海月

初  审:魏   静

复  审:贾明理

终  审:刘风才